特别高兴来到北大光华来参加讨论“中国经济改革的历程、逻辑和经验”这样一个非常有意义的题目。我今天从双轨制的角度来看中国经济改革的逻辑,也就是从双轨制的本质以及改革的实际过程来理解中国改革的逻辑。从这个方面看,中国改革的逻辑就是双轨制增量渐进,即承认保护和转化优化既得存量,同时培育和发展市场增量,逐步扩大改革的基础和可行性空间。这个经济改革的逻辑延续和成功依赖于政府功能的持续转变。
许多中国学者在国际上发表文章时提到,中国的改革是增量渐进的改革。我理解增量渐进,也是所谓双轨制的本质,因为双轨制其中一轨就是稳定计划存量,另一轨是发展市场增量。因为改革不是革命,不能推翻和取消国家计划经济的既得利益和既成体制,因此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从双轨制来看中国的这个增量渐进改革逻辑就特别清晰。
我是属于特别幸运正好赶上了改革开放时代的这一代人,从1979年1月在南京大学学报上发表了《应当实行资金利润率》的文章开始,几乎完整地亲历了这45年多来改革的全过程,今天想与大家伙儿一起来分享我对这个贯穿始终的改革逻辑的理解。
以价格改革为例,如众所周知的中国价格改革双轨制,其实并不是在1984年9月的莫干山会议提出被中央接受才忽然出现的。我国在政府几乎统管一切的计划经济时期,农副产品的价格也是双轨制,就是主要的部分按照票证和计划价格向城市户籍人口供应,同时也允许和保留了少部分农副产品可根据市场供求的价格在集市贸易上交易。这其实是典型的计划价格和市场行情报价并行的双轨制,只是当时允许农村集市贸易交易的这部分农副产品数量很小,对交易的限制也会随着政策环境变动不断时松时紧。1979年改革开放伊始,国家大幅度提升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即将原计划内统购价格提高20%以上、超计划的部分再加价50%收购,这后来被很多文献评价为是启动农村改革的重要起点和支点,因为农产品收购价格的这个大幅度提高和合理化对于提升农民的收入、矫正长期扭曲的城乡激励机制给了一个最初的推动力。
就工业品价格而言,由于即便在计划经济下许多集体企业和20世纪70年代初兴起的乡镇企业产销的产品并不被纳入国家的计划供应和分配保障,因此他们的产品长期也是在计划边缘的半市场化的交易环境下进行。改革开放之后,1981年中国需要进口石油,当时国际市场上的石油价格大大高于我们国内的计划价,改革就从进口石油的定价来开始突破。这就是国内生产供应的石油保持计划低价,但是进口石油定价则是“高来高去”,随行就市参照国际市场行情报价,因此石油人讲价格改革双轨制都是从1981年就开始了。1984年5月在改革的热潮中,政府又允许工业公司增产的价格可以加价20%出售。1986年初开始实行的著名的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改革,仅仅把这种计划内一个价、计划外又一个价的双轨制从个别产品推向了全部核心工业品。中国的许多改革在一开始往往都是有意无意地,包括1984年年轻人提出放调结合的双轨制,当时在理论上并不成熟和自觉,但是由于改革潮流的综合推动,决策者就在实际上走上了这么一条路径。
1984年9月全国第一届中青年经济理论工作者论坛在浙江莫干山召开。这时改革的重点刚刚从农村转到城市。因为当时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的意思就是包干包田到户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人们第一次可以普遍都吃饱饭了。全国上下都洋溢着乐观和改革涌动的气氛。但城市改革攻关首先遇到的最大拦路虎就是价格。那时几乎所有国营企业的工业品价格都是计划定价,特别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核心产业,比如最关键的生产资料的价格特别是原料的价格都是国家规定的。这里有一个故事,就是两分钱一盒的火柴调一个价格,政治局开会议到了几次还是没有动,因为调一分钱就是涨价50%,可能会在全国造成巨大的心理冲击,觉得物价不稳定了、通货膨胀又来了。但是长期僵死的计划价格又太不合理了,比如当时国家统配的煤炭价格每吨还只有20多元钱,而乡镇企业自产的煤有的已经卖到100多元了。在这么严重偏离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下煤炭肯定永远是供不应求,从而造成资源配置的严重浪费,怎么办呢?计划经济下的传统办法是调价,调价是所有人在原则上都赞成的,坚持计划经济的人也主张。但是光调价肯定也不行,因为我们自己的实践和苏联东欧的历史经验都表明,用计划的办法调一次基础工业品的价格很不容易,比如调煤炭的价格,电的价格也就要调,所有消耗煤炭、消耗电力的产品价格都要程度不同的调整,而所有上下游的产品价格都是相互关联的,所以调一次价格要算无数的账,财政部和各个部委都要算账,要平衡调价所引起的方方面面关系的失衡,往往是好不容易下决心调一次价,搞了好几年才尘埃落定,但调出来的价格又已偏离和落后于市场供求的真实状态况了。
面对这样的局面,在莫干山会议上也有人提出的意见是干脆把计划价格放开,但是当时政策上还是计划经济为主的时代,而计划经济运转的核心之一就是产品计划价格计划调配,因此这在政治上显然完全不可行。同时就真实的操作的可行性而言,把计划价格一步放开的休克疗法代价极其昂贵,而基础工业品的价格是互相关联和依赖的,分步或分产品放开的话没有放开产品的计划定价也就搞不下去了,因此直接对计划开刀不具备可操作性。而随着城市改革潮流的涌动,已经允许超产的部分可以加价20%来鼓励国营企业有增产的动力,但由于计划价格和市场行情报价的差距巨大,就开始有人通过倒卖在每个交易环节都加价20%,结果这部分超产产品的价格最终加到了市场平衡价格,但是其中真正超额生产企业得到的好处只有20%,其他都被中间的流通环节给拿走了。所以莫干山会议上的年轻人经过热烈的讨论和争论,提出来把超产的部分一步放开,涨价的好处全部给生产企业,这也是提议为什么在国务院会议上很快被接受的原因。领导和部长们都认为这样好,计划没动、计划外一步到位,直接鼓励生产企业多增产。不过,会议和中央接受的思路都没直接提双轨制,讲的是“调放结合”,即计划内调、计划外放。这样做的结果是,超计划生产的部分可以卖高价,所以大家拼命都在增产,由于计划内的指标和额度是固定的,超计划的部分有利益驱动一直增长,这样市场化所占的比例就会慢慢的高。当时设想通过五到六年的时间大部分产品就都是计划外的市场行情报价了。但是那时谁也没有说将来大多数都是市场了是不是就不搞计划经济了,当时不能说也没有必要去说这样的话,当时只说计划外放开就可以了。
莫干山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要搞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今天听起来也许这个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提法太谨慎太保守了。但是会后总结说,这次会议说出了老祖宗没有说过的新话,这些话过去提不出来的,提出来也通不过,可见当时人们的观念还很陈旧,改革的阻力还是很大。因此我们不难发现这段历史,有助于我们今天理解改革的逻辑。改革需要在不断取得的成果基础上逐步向前推进,这样才能够争取改革的每一步都有尽可能大的共识。
除了人们观念和意识形态的改变需要一个过程,中国的改革双轨制增量渐进的另一个根本原因是新的市场体系、新的市场主体都不可能一下子出现和完善,因此旧的体制也不是能一天就废除的。首先,价格放开不等于市场形成,新的市场主体需要培育、市场本身需要发育。改革开始的时候,也就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只有乡村集市贸易,农民每逢隔三五天按照当地习俗的约定拿着家里的东西去集市上交换,卖东西的钱再在集市上或在国营供销社买些东西回家。工业原料和制成品绝对没成形的商品市场,更没有期货市场。其次,当时除了小商小贩这样的个体户以外,没有以营利性为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因为那时除了个体商贩以外,就是国营与集体企业,长期习惯于被动接受计划安排和计划调配,不了解也缺乏在市场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如果改革采取休克疗法一下子放开,就会像后来90年代的苏联,造成国民生产总值持续下降乃至10多年后还没恢复到之前的一半,中国不可能承受这样的代价,改革就很难坚持下来。所以双轨制就是增量渐进,即保证新旧体系转换中的每一步,增量收益都比成本大,是边际增量的改进,而不是经济学教科书上的帕累托改进,能保证有人受益而无人利益受损,那种理想状态在现实社会中只会偶然出现,时间稍微长一些肯定是不可能的。过度激进的体系转换过程如果代价过高,成本高于收益的话,改革本身就会遭到反噬。唯其如此才使中国从很低的起点上保证了改革的持续推进。
这条路径为什么可以在中国取得成功?传统的观念认为这是不行的,当时对这样的做法最普遍的批评就是用这种双轨的办法向前推进,就像在同一条道路上通行两个不同的交通规则,既可以靠右行驶也可以靠左行驶,结果一定是灾难性的。记得当时我们争论说,在计划经济年代农副产品供应也有双轨制啊,城里人靠票证平价供应粮、油、肉、蛋、布等,用票证的就是国家计划低价,否则只能去农贸市场上去寻找和购买高价品,那时并没再次出现混乱出现贪腐,是因为用票证将两个市场隔离了。生产资料的价格双轨制也可以用计划指标把两个市场隔离开来。当然后来操作的结果并不那么理想,因为当整个社会都是在一个宽松的改革开放环境中,对计划指标的控制就会自然松弛,再加上人有逐利的动机,许多计划体制内部的人也有意模糊界线、倒卖指标,被人称为“官倒”。这就使得双轨制价格改革在20世纪80年代的相当一段时间内背负了骂名。直到90年代中期随着苏联休克疗法的惨重代价和中国双轨制价格改革的平稳成功过渡,国内外才重新认识和评价双轨制推进的意义。
双轨制当然不仅仅限于价格改革,其实我国所有制的改革更是如此。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城市工商业的所有制都是公有制,国营及小型集体企业一统天下。起先仅仅是为了解决返城知青和刑满释放等城市边缘人口的就业问题和活跃小商品经济,合法化了个体工商经营户。在整个80年代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公司,只有国营、地方国营和集体的工厂商店及个体户。许多乡镇企业虽然由个人承包了,实际上由私人拥有经营,但是也必须顶一个集体企业的红帽子。直到90年代初开始允许设立包括个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经济才逐步开始被承认为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后来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壮大,进一步被肯定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发展到今天,非政府控制的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多半比例,法律和政策上的提法是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坚持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和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发展民营经济的双轨制。我国的外汇体制开始也是从开始只有国家官价,后来也有国家的牌价和非官方的市价。今天尽管是一个价格了,但是并不是自由兑换的货币,所以外汇价格也同样是受到了调控和管制,改革也并未完成。
再如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过去农民不能进城打工,我当年在农村插队很多年是农民,根本不可能来城市打工。改革开放后相当一段时期,农村人来城市讨生活也是盲流,要被抓回去的。用工制度改革也是走的双轨制。最初允许农民可以进城来打工了,但叫作“离乡不离土”,被称为农民工,不管在城市打工了多少年户籍仍然是农村户口。到今天这个双轨制也没走完,农民工及其家属还不能够自由地在就业地落户,所以这也是双轨制的改革。
所以,回过头来看各方面的改革,主要的各个纵向经济领域其实都是走的这样的路径。双轨制是简单的说法,因为比较形象地概括了两个体制所以被大家所通用。其实,双轨制的本质就是既保护承认既得利益、保护存量同时发展市场化的新生利益、发展增量。当时有一个信念,只要能够允许发展增量就好,因为增量再小,发展的趋势和力量是无穷的。
从横向来看,一开始搞对外改革开放,搞了开发区、沿海十几个城市开放也是双轨,希望一下子开放太多当时的意见并不统一。有领导说另外的地方可以搞对外开放区,但是江浙不行,因为江浙传统上民族资本主义力量太强大,所以不能搞开放的试点。所以是到了90年代中央才决策浦东开放。这就是中国改革实际走过来的道路。
回过头来看,对外开放的城市也好、开发区也好,搞改革试点也好,都是在少数地区少数地方开始的。深圳为什么叫特区,无非是它可以搞,别的地方不能搞,这实际上的意思就是双轨。为啥不一视同仁,因为统一推开阻力很大、风险很大,意见也不统一。一个典型的现象就是,80年代一说改革就说先试点,当时搞了很多改革都是做试点。当时我们有了新的改革想法改革方案,就去找思想比较解放的地方的省委书记、省长、市长,他们都觉得可以就在当地试起来。所以所谓中国地方政府的竞争最初就是从改革新思路的引进开始的。
理解中国经济改革的逻辑需要认清一个基本点,这就是政府始终是改革的主导和决定性力量。如果到今天还不认识这一点,那对中国经济改革逻辑的理解就太肤浅了。几个月前在上海,林毅夫教授召开的关于新结构经济学的研讨会我们有好几个人都参加了。当时林毅夫教授讲到从新结构经济学的角度去看,正确的发展的策略和产业政策的选择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赶超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我在评论的时候提出一个问题,记得张军教授也提出了类似的问题,就是这一个正确的发展的策略以及产业政策从哪里来,源头在哪里?谁来决定正确的战略和政策选择?其实还要政府。不过政府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正确的战略和产业政策,也可能选择错误的战略和产业政策,这方面历史上的教训也非常多。因此还是要解决闭环的问题,不能光讲在发展中国家市场发育的不完善,需要政府的作用和正确的发展的策略和产业政策,还要讲如何在这种情况下,能有让政府有做正确的战略和政策选择的机制设计。那么多发展中国家为什么做得那么差,往往主要是因为政府战略选择的失误。
从全球来看,当今世界的经济和政治格局是在民族国家的基础上构建的。每个民族国家的政府在其中发挥着主导性和决定性的作用。应当指出,政府的这种决定性力量是过去经济学研究比较轻视和忽略的。须知即便像阿根廷米莱总统那样的极端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也需要依靠政府力量去推行,如果米萊政府下台了整个国家的经济模式就可能改变。再如美国这样政府被设计为三权分立的国家,特朗普总统上台之后,对美国经济模式的改变和对世界经济的冲击也是巨大的。所以虽然是常识,但是提醒我们无论怎样重视市场作用都不能忽略政府的功能和作用。我参加40多年改革切身的体会,就是要明白我们总是在约束条件下求解,了解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为何需要不断地争取改革增量渐进的成果,以每一步的渐进巩固和扩大改革的基础与可能性空间,双轨制的意义就在于此。
就这点而言,我觉得新古典经济学出于形式化模型化的需要在对人的基本行为假定中,多少忽略或轻视了人性的趋利避害中不通过利他而利己的成分。不错,正如亚当·斯密所说市场经济基本功能是用利他来利己。如果都只可以通过利他来利己的话,市场经济就能够说是万能了,几乎能够解决一切问题。问题是趋利避害除了能通过利他来利己的这一面,还有损人利己的一面,更不可思议的是损人也不一定利己的一面,比如你嫉妒,嫉妒不一定利己。有一些时候是损人为了利己,尽管结果可能最终是害己。通过利他来利己的市场功能本身解决不了这样的一个问题,所以市场的失灵具有必然性。人类的制度归根结底是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脱离人性的制度终究是无法长期维持的。这样的一个问题是不是能通过政府来解决呢?经济学对此也是有很清醒的分析,因此新古典经济学讲政府应该做守夜人。但谁手中有了权力甘心只做守夜人呢?这样的假定并不符合人性。古典经济学最初叫政治经济学是有道理的,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府是有政治取向的,掌权者是有个人抱负的。这一点过去可能有些幻想,现在看应当很清楚了。没有幻想的中性政府,经济学应当重视对政府作用和功能的研究,这是我的一个思考。
因此,增量渐进改革也存在着内在矛盾和挑战。因为经济改革本质上都要一直扩大个人权利与社会活动的空间,也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政府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全能政府要向有效而又有限政府进行转化,这本身是有难度的,也是理论界要研究的大问题。回顾改革的历史进程,20世纪80年代争论的主要是计划与市场的关系,90年代小平“南巡”的时候争论的是姓社还是姓资。当时主张不争论,因为一争论就把什么都耽误了,坚持“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我们正常的生活水平提升、有利于社会主义国家总实力的增强就好。所以这样的一个问题并没有真正回答。今后中国经济改革增量渐进的逻辑继续向前推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我认为还有两个问题是需要解决:
一是姓公还是姓私的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前和早期,姓公就是公的,姓私就是私的,但今天的情况已经大不相同了。改革进展到今天,我国最大的公有制企业,比如说中国工商银行、中石油、中石化,其实当中都有大量的个人股东,因为他们已上市了,是公中有私,因为大量的资本包括外国资本和个人的钱,包括各方面的资金都在其中。很多被称为国企的上市公司国资只是第一大股东,并不是超过半数的绝对控股,非公资金其实是最大比例的股东,分走多数利润,因此这些股份制企业划分公和私的界限就不那么明确了。所谓姓私的企业呢,现在定义为自然人控股的企业,在收入归私之前要交增值税17%,当然购进原料和设备的也可以部分抵扣,抵扣之后也至少还有6%至7%,交完了之后,如果支付完工资福利、办公和营销成本之后还剩有盈利,要交25%的公司所得税。公司所得税交完以后要分红到投资入股的个人头上要再交20%的红利税,也就是说差不多60%要交公。这些稅收构成了我们所有公共开支的大多数来自。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个人办企业经营企业即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更加有助于国家、有利于公。现在的文件乃至法律都开始使用非公有制企业这个称谓。其实,所谓非公有制企业就不是按照公与私的所有制概念区分的,对应非公有制企业的概念是国营、公营,古代叫官营。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化与经济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企业形式的变化,是继续按照所有制还是按照经营方式划分企业性质,是一个需要研究的新问题。回应好这样的理论性挑战对于让民营企业家真正吃定心丸意义很大。这也是我们经济理论界的新课题。
二是解决身份社会的问题,这是中国所特有的,全球基本上没有什么其他几个国家是这样的。人家有身份政治我们有身份社会。我在农村当多年农民深有体会,当时不能打工,不能进城,改革开放后到90年代可以进城打工了,可到今天农民工在就业的城镇还是不能落户。公民还是分成两种。这一点不是农民不容易有切身的体会,因为今天在很多经济待遇上包括求职、住房、社保医保、子女入学等等许多方面,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还是大不相同。农民进城打工几十年早已经换代了,还被称为农民工就说明没有就业地的户口,不能享受相应的国民待遇。这种情况下整个经济发展、消费水平和人力资本的培育就受到了限制。中国要进入现代化这样的一个问题不解决恐怕是不行的,现在我们要振兴消费,我认为最基本的一条,就是要让占人口将近一半以上的这些农民工和他们的家属能够在就业地安居落户。这样留守儿童的问题、消费需求的问题就都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也是要求我们经济理论界进行研究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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